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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一家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里,工作人员李翔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一脸疑惑地看着眼前的这位老太太。老太太申请在儿子孙飞的房产证上加上老伴的名字,也即孙飞父亲的名字。可李翔手中的档案袋里赫然放着孙飞父母的死亡公证书,上面盖着公证处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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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失败,他盯上父母的房子
孙飞是地道的北京人,成年后自己创业,可是干一行赔一行,却仍不死心,总想弄笔钱干一番事业,挣大钱。
2017年底,孙飞认识了一些做贷款的朋友,通过他们,孙飞了解到抵押房屋贷款能够搞到钱。孙飞名下没有房产,他想到父亲孙泰民名下有一套房。朋友说,可以将这套房产抵押,拿着这笔钱去挣钱,挣到钱后再把房子赎回来。
孙飞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他不想让父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父母支持他的数笔资金都被他亏光了。孙飞知道他们肯定不会同意给他过户房产,于是琢磨偷偷地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孙飞在网上看到了一个代办房屋过户材料网络弹窗的小广告,虽然也怀疑这不是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机构,但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需要办理的事项。
几天之后,一个名叫吴俊宇的男子联系了孙飞,他自称是小广告里的联系人。吴俊宇告诉孙飞,如果有意向的话就见面聊,于是两人相约在地安门附近见面。
在交谈中,孙飞来不及细问对方的资质,就直奔主题:“我想过户父亲名下的房产,听朋友说有一种继承方式叫做遗嘱继承,但我父母都健在,你们看看有办法帮我顺利过户吗?”
吴俊宇点了点头,告诉孙飞:“我们可以帮你试试,愿意做就先交钱,这边能帮你办理好你父亲的死亡公证书和房产公证书。”不过,吴俊宇也告诉他,能否办成、后续是否会出现经济纠纷,这些都要由他自己承担风险。
孙飞听到吴俊宇笃定的口吻,忙问有什么需要准备的材料。吴俊宇说,孙飞只需要提供办理过户需要的房本和房主身份证,及自己的身份证,再加上2万元钱的手续费,即可成功办理好过户所需文件。
孙飞一口答应了下来,他给了吴俊宇2万元现金,并约定了交付材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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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父母的“死亡公证书”换了900万元
大约过了一周,孙飞趁父亲外出办事,偷偷把父亲孙泰民名下的房本、身份证、家里户口本原件带了出来,交给了吴俊宇。没多久,吴俊宇交给孙飞一个纸袋子,里面除了孙飞提供的房本、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还有伪造的孙泰民“死亡公证书”,让孙飞拿着这些材料去不动产中心。
当天,孙飞就去了不动产中心办理过户,但工作人员退回了他的材料,告知他,只有孙飞父亲的死亡公证书是无法办理继承过户的,还需要提供孙飞母亲的死亡公证书。
孙飞急了,他想吴俊宇不会是骗子吧,于是便又联系了吴俊宇。吴俊宇当天就赶过来,拿走了孙飞母亲的身份证,并让他回去等电话。
在等待的一周时间里,孙飞有些后悔又有些后怕,他后悔自己轻信了他人,又害怕伪造公文要承担后果。等再次见面时,吴俊宇又给了孙飞一份其母亲的死亡公证书,让他再去一次不动产中心。
2018年1月2日,孙飞用这两份盖着某公证处印章的死亡公证书从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顺利将父亲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之后,孙飞利用该套房产办理了抵押贷款共计900万元。但不久,孙飞做生意再一次赔了本,仅一年多的时间,900万元就亏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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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发现了自己的死亡公证书
眼看着无法瞒天过海,2019年,孙飞不得不与父母透露私自过户房产的事,但没说伪造死亡公证书和抵押房产的事情。孙飞父母觉得,反正自己百年之后房子也是留给儿子的,便原谅了他。不过,老两口也要求孙飞再把房产过户回父亲孙泰民名下,让自己心安。
孙飞答应了,但却没办成,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转让,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孙飞归还不了贷款,更谈不上抵押权人的同意,自然无法成功过户房屋。
不了解法律细节的孙母,对房屋不能过户回老伴名下有些不满。2020年5月18日,孙母亲自来到房产中心,要求在该房产的房产证上加上孙泰民的名字。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李翔告诉孙母,房屋档案材料显示孙飞父母双亡后,孙飞才得以继承该房产,而且房屋目前已经被抵押,不能满足其加名字的要求。
孙飞母亲难以置信:“孙飞就是我和孙泰民的独子,我不相信孙飞会弄出我和他爸死亡的假证明,也不相信他们会把我们的房子抵押!”说完,孙母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翔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此事,领导打电话跟孙飞母亲再次沟通解释了一下,并提出了解决方案:“下一步,我们只能选报警或者在中心做一个疑议登记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中心只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基于该房屋存在的疑问,中心立即对该房产做了冻结处理。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给孙飞父母死亡公证书盖章的公证处,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几天之后,该公证处回函称,两份死亡公证书都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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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原谅依然不影响定罪
2020年5月29日14时,李翔就两份公证书疑似伪造事件到公安局报警。6月17日,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该两份公证书上盖的是假章。2020年7月1日,此案被立为刑事案件。2021年3月15日,孙飞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刑事拘留;3月29日,孙飞被东城区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一开始这么干,是因为我知道父母不会追究我的责任的,但我没想到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报警。”被抓后,孙飞觉得自己做的事很愚蠢,但也强调自己是一时糊涂,希望能够被从宽处理。随后,孙飞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办案检察官王蕾蕾告诉《方圆》记者:“伪造公证处印章转移房产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虽然孙飞父母原谅了儿子私自过户的行为,甚至认可了这样的行为,但这不能成为孙飞脱罪的理由。”
2021年6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孙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办理假证明的相关人员另案处理。(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