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如约而至,一批关系你我生活的重要新法新规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起来了解一下: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

再推新措施 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开始实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5项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办法》同时提出,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儿童化妆品须标注“小金盾”标志


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5月1日起,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标志,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并非产品质量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