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新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典型案例中,江苏省镇江市因为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被点名。

督察组发现,镇江市对长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占用河道的项目未全部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存在少报漏报问题;该市部分企业仍存在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占江滩侵蚀江面问题。

此外,督察人员在现场看到,有企业把大量含油废水直排长江,还有企业把超标污水、粪污等排入长江。

长江河道内违法建酒店,当地政府称其为水利设施

江苏省镇江市拥有293公里长江岸线,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认为,其生态地位重要。

此前,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和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查清长江干流岸线利用现状,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占用岸线行为,保护长江岸线资源。

按照国家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镇江市列入清理整治的项目共142个,但本次督察发现,镇江市对违反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占用河道的项目未全部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存在少报漏报问题。

督察人员在现场抽查发现,长江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仍有19个项目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其中9个为环境风险较大的化工项目。

其中,扬中市有关部门以水利设施名义立项建设的西沙湾星空酒店位于长江河道内,毗邻长江(扬中市)省级重要湿地和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督察组现场督察时该酒店正在营业。扬中市明知该项目违法,但在上级排查时仍将其报告为水利设施。

3月2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扬中市西沙湾星空酒店违法建设在长江河道内。

此外,督察发现,江苏鼎盛重工有限公司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等建筑物近4万平方米,填高滩地,改变河道原貌,影响行洪安全。

镇江晶晶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天辰新材料有限公司、镇江惠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和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临江而建,侵占长江河道,厂区内大量废弃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对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形成较大威胁。

国家明令禁止,仍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在江滩

督察组核查发现,镇江市列入清理整治清单的142个项目均于2020年6月底前上报完成整改,但部分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

比如,位于丹徒区的镇江市安丰船业有限公司和振兴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侵占江滩问题2019年底上报完成整治,但督察发现两家企业目前仍存在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填占江滩侵蚀江面问题,填占面积约1.8万平方米,岸线生态遭到破坏。

此次被点名的江苏复兴船舶有限公司未经审批违法占用长江岸线新建船舶修造和拆解项目,现场督察时企业正在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冲滩拆船作业,督察人员看到,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随意抛撒倾倒在江滩上,大量含油废水直排长江。

此外,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滩地430亩建设厂房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等,2019年11月该公司仅拆除3座栈桥及少量建筑,2020年3月扬中市予以验收通过。现场督察发现,其余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仍未整改,厂房内遗留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江苏复兴船舶有限公司冲滩拆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随意抛撒倾倒在江滩上。

超标污水、粪污偷排、直排长江

污水直排也是督察组在镇江发现的一类问题。督察发现,江苏远泽电气有限公司在长江围堤上埋设约1公里长的管道,将产生的废水排入长江。经监测,废水中总铬、总镍、总磷浓度分别为15.5毫克/升、7.8毫克/升、28.2毫克/升,分别超《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14.5倍、14.6倍、27.2倍,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

扬中市众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长江河道内,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并违反有关规定将产生的粪污经厂区水沟排入长江。

3月2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扬中市众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将粪污经厂区水沟排入长江。

镇江华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9家废旧塑料再生企业,厂房内污水四溢,污水处理设施极为简陋,2021年4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中发现企业生产废水经雨水沟排入长江雨水排涝站。现场采样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为342毫克/升,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2.4倍,2021年6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但本次督察进驻时仍未整改到位。

督察组指出,镇江市相关区(市)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江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力。